亲戚、朋友打听案情、过问案件能否通融?领导插手干预是否遵从?相关人员特殊宴请能否接受?
普法短剧,带你了解、学习防止干预司法“三个规定”。
三个规定
干预必拒 逢问必录 交往必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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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3月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下发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。
2015年3月,中央政法委下发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。
2015年9月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司法部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。